【经典译读】黑格尔《逻辑学》存有论(15)——对于性质的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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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对“现实性”概念的辨析:兼论实在、否定与规定性
摘要
黑格尔在其《逻辑学》中对哲学核心概念进行深刻考察与重构,其中“现实性”(Realität)是一个具有多重意涵且极易混淆的术语。本文基于对《逻辑学》中相关文本的解读,分析黑格尔如何辨析和批判传统哲学及日常语言对“现实性”的不同理解,阐明其自身将“现实性”置于“定在”(Dasein)范畴之下,并将其与“否定性”(Negativität)及“规定性”(Bestimmtheit)内在关联的立场。文章将探讨现实性作为包含否定运动的规定性存在,以及黑格尔对将现实性理解为抽象大全或单纯肯定的批判。此外,还将触及对“质”(Qualität)与“属性”(Eigenschaft)等相关规定性概念的区分。
关键词
黑格尔;现实性;定在;否定性;规定性;《逻辑学》;斯宾诺莎;质;属性
引言
在哲学探讨中,“现实性”(Realität)一词的使用常显得含混不清,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乃至对立规定中摇摆。黑格尔在其鸿篇巨制《逻辑学》中,致力于揭示概念的真正结构与内在运动,对“现实性”这一概念进行了细致的辨析与重塑。他指出,日常语言和某些传统哲学用法将“现实性”理解为经验性的存在、观念的对立面,或者一种缺乏矛盾的纯粹肯定大全。然而,黑格尔认为,这些理解都未能把握“现实性”的真正思辨意义。本文旨在深入分析黑格尔在《逻辑学》相关段落中对“现实性”概念的论述,阐明其如何通过引入“定在”(Dasein)和“否定性”(Negativität)来重新界定“现实性”,并批判了将现实性概念抽离化或片面化的传统观点。
1. “现实性”的多重理解与黑格尔的批判
如文本指出,“现实性”是一个“非常含混的词”,因为它被用于“不同的甚至对立的一些规定”。在某些哲学用法中,仅仅经验性的现实(empirical reality)可能被视为缺乏意义或价值,例如在讨论抽象理念时,常会说这些理念“没有现实性”(they don’t have reality / actuality),意指它们尚未实现(actualize),尚未进入外部定在。相反,似乎只有那些“现实的维度”(the real)或“真实者”(those real)才被算作唯一真正存在的事物,仿佛外部定在(external existence)成了判断内容真性的唯一标准。
黑格尔认为,将外部定在作为判断内容真性的唯一标准是一种“片面的”(one-sided)观点。他通过对比指出,这种片面性与另一种观点类似,后者将理念(idea)、本质(essence)甚至是内在感觉(inner feelings)视为独立于外部定在的,甚至认为它们越远离现实越有价值(estimable)。黑格尔的辩证法旨在克服这种二元对立和片面性,揭示现象背后更深刻的逻辑结构。他认为,无论是将真性完全归于外部定在,还是完全归于抽象理念,都未能把握现实的完整性与内在联系。
2. 现实性与定在:否定性的内在环节
黑格尔在《逻辑学》的“定在”(Dasein)章节中,对“现实性”进行了核心阐述。他指出,定在是包含否定性的存在,是“明确的存在”(determinate being)。现实性作为定在的一种规定或方面,因此也“包含了否定者的运动”(contains the movement of the negative)。一个存在只有通过否定性的环节,才能成为明确的存在,才能在自身中获得其规定性。
这与将“现实性”理解为“所有现实性的总和”(sum total of all reality)或“完满性”(perfection)的观点形成鲜明对比。这种传统观点(如在一些神学本体论证明中体现的)认为,现实性是纯粹肯定的(affirmative),不包含任何否定或矛盾。最高的现实性——神——被构想为一个不包含任何矛盾的绝对完满者。黑格尔批评这种观点,指出如果现实性被剥离了所有规定(determinates),消除了所有否定,那么它就扩展为“不明确状态”(indeterminate),从而失去了意义(loses its meaning)。这种将神理解为“纯粹现实性”(pure reality)或“所有现实性总和”的观点,最终只能导向一个“空洞的绝对”(empty absolute),一个“不包含任何规定的虚无”(void of determination),其中“一切都一样”(always one)。
3. “一切规定皆否定”的命题及其局限
黑格尔承认斯宾诺莎“一切规定皆否定”(Omnis determinatio est negatio)这一命题具有“无限的重要性”(infinite importance)。斯宾诺莎深刻地认识到,任何规定或界限都是通过否定来设立的。例如,思维(Thought)和广延(Extension)作为实体(Substance)的属性(attributes),相对于实体的无限性而言,都可以视为某种否定或限制。它们的“无限性就是它们的统一性”(for as infinite is their unity),但作为规定,它们指向了非此即彼的界限。
然而,黑格尔认为斯宾诺莎的理解仍有局限。如果否定仅仅被视为一种“无形式的抽离”(formless abstraction),那么它虽指出了规定的否定性本质,但未能把握否定在现实定在中作为构成性环节的积极作用。黑格尔的思辨哲学(speculative philosophy)不会将否定视为终极(ultimate),正如现实性本身对于辩证法而言也不是终极真理一样。规定性作为否定,不仅仅是与他者的区分,更是在这个区分中确立自身。
4. 质、属性与其他规定性
在定在的范畴内,黑格尔进一步区分了不同层次的规定性。质(Qualität)是直接的规定性,它构成了事物的“此在”本身。例如,一种物质的酸性或苦性,直接就是它的质。借用雅各布·波姆(Jakob Böhme)等人的自然哲学思想,质可以被理解为具有一种内在的“不安宁”(unrest)或“否定性的天性”(negative nature),它通过自身的“冲突”(conflict)来生产和保持自身,从而与他物相区别。
属性(Eigenschaft)则是一种更高层次、更复杂的规定性,属于“被反思的规定”(reflective determinations)范畴。属性不同于简单的质,它不是仅仅依附于某个东西(property of something),而是在与他物的关联中,事物通过其属性“能够维持其自身”(holds its own),不屈服于“外来影响”(alien influences)。例如,草药的疗效或香味,作为其属性,使其在与其他物质相互作用时仍能保持其特性。属性显示了一种相对的独立性和稳定性,它将事物的规定性从与他物的直接冲突中提升出来,使其能够在一个更广阔的关联网络中保有自身。然而,即使是属性,其维持自身也需要“近身肉搏”(does not keep its at a distance),而非超然独立。
相比之下,更稳定的规定性,如图形(Figure)或形状(Shape),虽然更为抽象和普遍,但黑格尔认为这些有时不被称为属性甚至性质,因为它们被视为是可变的(alterable),与存在(being)并非直接同一。这暗示着,规定性的思辨重要性不在于其抽象的稳定性,而在于其与具体存在及其内在否定性的关联程度。
结论
通过对“现实性”概念的细致辨析,黑格尔在《逻辑学》中揭示了其核心在于作为“定在”的规定性存在。这种规定性并非单纯的肯定,而是包含了内在的否定运动。黑格尔批判了将现实性理解为抽象的、缺乏否定的“空洞大全”,并阐明了“一切规定皆否定”这一命题在把握事物具体规定性时的思辨意义。质、属性等不同层次的规定性,体现了否定性在构成事物的存在和特性中的不同方式。属性作为一种通过反思确立的规定性,显示了事物如何在与他者的关联中维持自身的相对独立性。黑格尔的分析不仅澄清了“现实性”这一术语在哲学中的用法,更重要的是,它揭示了存在、规定性与否定性之间不可分割的辩证关系,构成了其整个逻辑体系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