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时哲学】逻辑本身不靠谱(1):用符号学戳穿同一律的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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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题目: 形式逻辑同一律的本体论与符号学批判:一种辩证视角下的空间、差异与存在

摘要: 形式逻辑的同一律(A=A)常被视为不言自明的基本原则。然而,本文尝试揭示这一原则所隐含的深层本体论与符号学预设,并从辩证法和批判符号学的视角对其进行考察。通过质疑同一律所预设的均质化逻辑空间及其对“存在”的静态理解,文章提出同一性并非原子式的给定,而是差异、缺乏(Lack)以及符号系统内在张力动态作用的结果。本文认为,逻辑空间本身不是中立的背景,而是符号化过程的扭曲与折叠;事物的存在并非简单的“是其自身”,而是与自身的缺失以及潜在的符号化多样性构成的一种本体论上的原初差异。最终,文章呼吁超越形式逻辑的静态框架,采纳一种更符合本体论现实和主体性经验的动态、生成性的同一性概念。

关键词: 形式逻辑,同一律,本体论,符号学,辩证法,差异,缺乏,逻辑空间,主体性


1. 引言:形式逻辑的门槛与同一律的基础地位

逻辑作为思维的基础工具,在哲学、数学及科学研究中扮演着核心角色。形式逻辑,以其严谨的规则和推理模式,为理性分析提供了结构框架。在其诸多基本原则中,同一律(Law of Identity),即“A是A”(A=A)或“如果A则A”(A $\rightarrow$ A),通常被视为最根本、最不容置疑的公理之一。它似乎直接表达了事物自身的同一性,为概念的稳定性和推理的有效性奠定了基础。

然而,对于从形式逻辑迈向辩证法,或者深入探究思维与存在的哲学基础而言,形式逻辑本身构成了一个显著的“门槛”。不同于形式逻辑的静态与分析特性,辩证法强调变化、矛盾与整体性。本文旨在从一种非形式的、批判性的视角,特别是结合符号学和本体论的洞见,对形式逻辑的同一律进行考察。尽管笔者并非形式逻辑领域的专家,对数理逻辑的了解有限,但本文将尝试进行一种“外部批评”。这种批评并非源于对形式逻辑内部规则的精通,而是基于对逻辑作为一种符号性秩序的理解,从符号学和本体论的底层逻辑出发,探询同一律所掩盖的更为深刻的哲学问题。

2. 同一律的隐藏预设:逻辑空间、二分与无条件的差异

同一律,无论被理解为一种直观真理(直观主义视角)还是一种操作规则(操作主义视角),都隐含着一系列重要的预设。首先,它预设了一个“逻辑场”或“逻辑空间”。当断言“A等于A”时,这并非仅仅是对命题A本身的断言,而是对A在特定逻辑空间中“保持同一”状态的一种表征。这意味着在这个逻辑场中,没有“变动”(alteration),该空间被设想为超时间、非时间性的,其中不发生状态的变化。

其次,同一律的运作隐式地要求对该逻辑空间进行一种基本二分:将命题A与“A之外的逻辑空白”或“逻辑空间的空白”区分开来。这种区分预设了A与空白之间的界限是可以被“无条件地”或“免费地”(unconditionally/freely)划定的。换言之,在逻辑运算开始之前,A已经被设定为一个与背景空白相分离、具有独立轮廓的实体。这相当于预设了A不仅包含其自身内容,还包含它与逻辑空间中空白的差异,甚至与逻辑空间中其他非A要素(如B, C, D)的差异。

从符号学的角度看,任何符号的存在都依赖于差异。一个符号之所以是其自身,是因为它区别于其他符号以及符号化背景的空白。形式逻辑在应用同一律时,似乎天然地利用了这种差异,但却未将其视为同一性构成的前提,反而将其视为预设好的、无须证明的背景。这种无条件地预设A与空白的差异,以及A作为一个具有内在统一性的“自身”(A itself)存在,正是本文批判的起点。当我们谈论“A自身”时,仿佛是在逻辑场这个大场中,又嵌套了一个名为A的小场。这种嵌套结构及其前提,需要被进一步审视。

3. 同一性的构成:结构主义差异与辩证法中的“缺乏”

如果我们不接受同一性是原子式给定的,而认为它是由差异构成的,那么就存在不同的路径。结构主义(或一般的符号学思维)倾向于认为,A的同一性是由它与其他符号(B, C, D…)的共时性差异来支撑的。A之所以是A,是因为它不同于B,不同于C,不同于D等等。这种观点可能导向一种“整体主义”的困境:一个事物的存在依赖于所有其他事物的差异性构成。然而,如果所有事物的存在都依赖于彼此的差异,那么在任何事物被确定其同一性之前,这种差异从何而来?这种循环论证或无限回溯,使得基于共时性差异的整体主义在本体论上站不住脚,无法解释事物如何从无到有地获得其同一性。

辩证法则提供了一种不同的差异观:A的同一性并非主要来自它与其他已确定符号的差异,而是来自它与“空白”或更确切地说,与“缺乏A”(Lack of A)之间的原初差异。这种“缺乏A”不是一个中性的、空无一物的逻辑背景。相反,它是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A的缺失”——如果A不存在,会是什么样的状态?这种“缺乏A”的概念往往是回溯性地或通过一种假设/“虚构”来构建的。事物的同一性,在这种视角下,是由这种与自身的潜在缺失或“不在场”的差异关系所支撑的。

形式逻辑预设了一个中立的逻辑空间,其中A可以被放入或取出,而不改变空间的本质。但辩证法认为,世界并非如此构造。逻辑空间不是一个预设好的容器,而是主体性活动、否定性精神运动的产物。A的存在,就是它从一个未分化的背景中“凸显出来”,被感知、被体验,并由此构建起一个(主体性的)知觉场,产生一种“内在纵深”。这种凸显本身就带有本体论的张力,是事物“不得不存在”的一种表现。

4. 存在、符号化与本体论的原初差异

事物的存在不仅仅是其作为符号在意识中的表象(representation),更包含了某种“真实效果”(real effect)。这种真实效果是即使抽离主体性表象(如果可能的话)也似乎会存在的东西,是支撑“存在感”的基石。这种存在感,即事物的存在本身,依赖于它的“缺乏”或“不存在的可能性”。一个存在者之所以是其自身,在于它与它的“缺失”——即“如果它不在会怎么样”——构成的关系。这种缺失或不存在的可能性,具有本体论上的力量。它意味着本体是可以不以某种特定方式(例如,不符号化为A)显现的。

这种观点倾向于一种“思辨实在论”(speculative realism)的姿态,即坚持存在着一个不依赖于主体而被给予的、前符号化的本体。本体的显现(符号化)是其自身力量的一种决定或表现,而非仅仅由主体决定。然而,我们对这个前符号化本体的认识,又必然通过符号化过程发生。这导出了本体自身的内在分裂:一方面,存在一种不得不符号化的力量,驱使前符号化的本体进入符号秩序,成为某个符号(例如A);另一方面,同一个前符号化的本体又可以是“非A”的,它可以在符号系统中以其他方式(符号B、C等)符号化。

因此,本体自身并非一个未分化的整体,而是遵循与符号相似的原则,与自身的“缺失”(即成为其他可能符号化的方式)保持同一性。这种本体论上的自我差异或自我分裂,是比任何特定的符号差异更为基础的“原初差异”(original difference)。符号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与前符号本体及其缺失的差异;前符号本体之所以是其自身,也是因为它与自身的其他潜在符号化形态的差异。

5. 逻辑空间的非均质性与主体性剩余

进一步来说,任何存在都同时包含必然性与偶然性。必然性体现在本体不得不进行符号化的强制力量;偶然性体现在本体作为前符号存在,其符号化的具体形式是开放和自由的,没有一个更高的力量预先决定它必须成为哪一个特定的符号。这种原初差异,即本体的自我差分运动,构成了存在的基本单元。它内在包含着一种“主体性剩余”(subjective surplus),使得多样化的“显现”(appearance)成为可能。

形式逻辑同一律的问题在于它预设了一个均质化的逻辑空间。在这个空间中,任何一个位置都与任何其他位置相同,符号A在任何位置出现都被视为同一个A。A=A的等式,通过等号两侧对“空白”的等同,以及书写痕迹(符号A的形状)的相似性所暗示的空白的相似性,强行将两个符号实例视为同一个。然而,如果逻辑空间是均质的,就不会有符号与空间的二分,符号化过程——即从均质背景中凸显、去除背景化——将无从发生。

符号化本身是一种“去空间化”或“去背景化”,是将均质空间“扭曲”、“折叠”和“裂变”的过程。这种扭曲代表了符号系统内在的张力,迫使其不得不生成痕迹,打破均质性。虽然这种生成是必然的,但扭曲发生在哪里,具体生成哪个符号,则是偶然和任意的(例如,本体必须符号化,但它可以被念作“我”或“爱”)。

如果存在一个本体论上具有优先性的、均质的数学能子链(如1、0或1、2、3…),并且世界的存在完全由此编码,那么世界将只有离散的状态切换(存在/虚无,1/0),缺乏真正的同一性、连续性、多样化的感知和主体性经验。这样的逻辑编码世界将杀死主体性,因为差异是无意义的,无需主体化。主体性体验的丰富性,表象的多样性,恰恰是源于那种无法还原为均质序列、本体自身分裂为一与多的原初差异和张力。本体并不知道自己是“一”还是“多”,没有更高的权力告诉它,因此它不得不“裂变”为多。多样性本身是由这种本体论张力所创生的存在样态。

6. 结论:超越静态同一性

综上所述,形式逻辑的同一律(A=A)并非如其表面所示那样简单或不言自明。它依赖于对均质化逻辑空间、原子式给定实体以及无条件预设差异的隐藏预设。从辩证法、符号学和本体论的批判视角来看,同一性并非事物的起点,而是事物在动态过程中与自身的“缺乏”、与潜在多样性的差异关系,以及在非均质化、充满张力的符号/本体空间中通过符号化过程构成的结果。

我们不能简单地预设逻辑空间是中立和均质的,也不能将“缺乏A”等同于简单的空白。事物的存在和同一性植根于一种更深层的本体论结构,这种结构涉及不得不符号化的必然力量与符号化方式的偶然性之间的张力,以及本体自身的一与多的原初分裂。对同一律的这种批判性审视,不仅揭示了形式逻辑的边界和预设,也指向了一种更富活力的、与存在和主体性经验紧密相关的同一性概念,一种要求我们时刻警惕思维中僵化的形式化陷阱的辩证思维方式。这种对同一性的再理解,是对事物及其显现背后更深刻哲学现实的一种探索。


**(注:原文中部分词语如“维吾卓”、“圣语局”、“拉扣里”、“将肆”等,可能具有特定的哲学或口语指代。在改编过程中,已根据上下文和可能的哲学联系进行解释或转换为更普遍的学术概念,例如“维吾卓的姿态”解释为“思辨实在论倾向”或“实在论姿态”,“圣语局”解释为“主体性剩余”,“拉扣里”可能指拉康,文中意为其理论中的二元能子(存在/虚无)无法支撑主体性经验,故此处未直接命名,仅描述其观点。部分表述如“屁股外的东西”、“白票”等已转换为“外部预设”、“无条件预设”或“未经证明的假定”。“去杠杆”等经济学比喻未收入。部分重复和跳跃已被梳理为更线性的论证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