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观察】定义996
原视频链接
重思“996”工作制:一项基于实质性定义及其社会维度的分析
摘要
“996”工作制作为一种在中国互联网及科技行业中广泛存在的工时安排,其表层特征(早9点至晚9点,每周工作6天)常被简单理解为一种数量化的加班现象。然而,本文旨在超越这种浅层认识,运用哲学上的实质性定义方法(即结合对象的固有属性与差异性分析),深入探究“996”的本质。通过与法定标准工时制(如“955”)以及其他假想工时模式(如“666”)的比较,本文论证“996”的核心并非简单的经济效率最大化,而是一种旨在重塑劳动者生活结构、剥夺其“黄金时间”,并最终确保管理者相对于被管理者在社会竞争与地位维持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管理策略和潜在意识形态。文章认为,“996”将私人雇佣关系下产生的权力与依附关系扩展至劳动者大部分清醒时间,从而挑战了更为均衡和健康的社会生活结构,其影响已超越经济层面,触及社会主体地位和阶层竞争的根本。
关键词: 996工作制;实质性定义;工时管理;剥削;统治;社会关系;意识形态
1. 引言
“996”工作制,即“早9点上班,晚9点下班,每周工作6天”,近年来已成为中国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的焦点。它描述了一种超出法定标准工时的普遍工作模式,特别是在私营和新兴科技企业中。通常,对“996”的讨论集中在其对劳动者健康、工作生活平衡以及法律合规性的影响。然而,本文认为,仅仅从数量层面或简单的经济效率角度理解“996”是不够的。为了把握其更深层次的社会、经济和权力意涵,有必要采用一种更为根本性的定义方法。
本文将借鉴一种哲学上的实质性定义(real definition)思路,该方法强调通过揭示事物的内在属性(数)及其与其他事物的根本差异(总差),来把握其本质。运用此方法,我们将首先描述“996”的表层特征,然后通过比较分析其与“955”工作制以及一种假想的“666”工作制(早6点至晚6点,每周工作6天,非固定休息日)之间的差异,揭示“996”在工时结构、对劳动者生活时间的占用以及隐含的管理动机等方面的独特性。最终,本文将论证“996”不仅仅是一种工时制度,更是一种具有特定社会功能和潜在意识形态色彩的管理实践,其核心在于构建和维护管理者在社会结构中的优势地位。
2. 定义方法:实质性定义视角
古典哲学中的实质性定义旨在揭示事物的本质或内在规定性,区别于仅仅描述外延或命名(名义性定义)。本文所采用的实质性定义方法,可以概括为“数加总差”。其中,“数”指对象本身的核心属性和特征;“总差”则指该对象与其他相似事物之间的关键差异,这些差异往往能凸显其独特功能或目的。
对“996”而言,“数”是指其作为一种在私营部门广泛实施的工时管理制度,规定了特定的每日工作时长(12小时)和每周工作天数(6天),通常包括周末的周六。然而,要理解其“总差”,即其与其他工时制度的根本区别及其意涵,需要进行深入的比较分析。
3. “996”的表层属性(数)
从表层上看,“996”是一种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工时管理模式,要求员工从早上9点工作到晚上9点,每周工作6天。这显然超出了中国《劳动法》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长(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以及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的上限,并保障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通过简单的数值计算,我们可以看到其工作时间的巨大增量。假设一年有约250个工作日(双休),955模式下的年工作时间约为 250天/年 * 8小时/天 = 2000小时/年。而996模式下,假设一年有约300个工作日(单休),年工作时间则为 300天/年 * 12小时/天 = 3600小时/年。这一数值上的差异是理解“996”的基础。
4. 比较分析:“996”的差异性(总差)
为了揭示“996”的深层本质,我们需要通过比较来突出其“总差”。
4.1. 与“955”的比较:生命时间的结构性差异
“955”工作制通常指早9点上班,晚5点下班,每周工作5天(双休)。与“996”相比,除了工作总时长的差异外,更重要的是其对劳动者清醒生命时间的占用比例和结构的影响。
假设个体每天有16小时的清醒时间(扣除8小时睡眠)。一年约5840小时清醒时间(16小时/天 * 365天/年)。
- 955模式下: 年工作时间约2000小时。工作时间占清醒时间的比例约为 2000 / 5840 ≈ 0.342。这意味着,在“955”模式下,劳动者约有三分之一的清醒时间投入到工作中,而超过三分之二的时间可用于工作之外的个人生活、家庭、社交、学习、发展等。
- 996模式下: 年工作时间约3600小时。工作时间占清醒时间的比例约为 3600 / 5840 ≈ 0.616。这意味着,在“996”模式下,劳动者超过一半、甚至接近三分之二的清醒时间被工作所占据。
这种比例上的巨大差异具有结构性意义。在“955”模式下,工作(即使是在私人雇佣关系下)是个人清醒生命的一部分,是重要的经济活动,但并非唯一的或主导性的活动。劳动者仍有大量时间在工作体系之外,参与其他社会生活、自我提升或构建个人关系。这种时间结构为劳动者提供了抵御工作场所中潜在异化和权力依附影响的空间。
然而,在“996”模式下,工作场所及其内部的社会关系、权力结构(如科层等级、依附关系、物化关系)占据了劳动者绝大多数清醒时间,成为其生活的主体。这意味着,劳动者在私人雇佣关系下的生存状态及其附属关系,不再仅仅是其整体生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是成为其生活方式、经济方式乃至价值观念的主导性塑造力量。这种结构性的转变使得私营部门内部的管理逻辑和权力关系更容易渗透并主导个体的整个清醒生命状态。
4.2. 与“666”(假想)的比较:管理动机与“黄金时间”的剥夺
为了进一步探究“996”的独特之处,可以将其与一种具有最大相似点(每日12小时,每周6天)但关键差异明显的假想模式“666”进行比较。假想的“666”模式设定为早上6点至晚上6点,每周工作6天,休息日不固定。
从表面看,“666”与“996”的总工作时长相同。然而,在时间安排上存在显著差异:“996”占据了晚间18:00-21:00的时段,而“666”占据了早晨6:00-9:00的时段。分析这两个时段的特性,可以揭示“996”的非经济性动机:
- 经济效率层面: 早晨6:00-9:00通常交通压力小于晚间18:00-21:00的下班高峰,且企业可能更容易组织集体交通。将工作时段前移至早晨,甚至理论上有助于员工更早进入工作状态。从纯粹的经济效率最大化角度,某些企业选择“666”或更早的上班时间(如“777”、“888”)似乎更为合理,尤其是在部分员工选择此模式而非全部人员迁移的情况下,不会简单导致早高峰前移。然而,“996”普遍选择了晚间时段,这在经济和交通效率上反而不利,还增加了晚餐时间导致的非生产性中断。
- 管理与控制层面: 晚间18:00-21:00是多数社会成员的“黄金时间”。这个时段对于劳动者而言至关重要,它常被用于社交、商务交流(超出本职工作的潜在合作或跳槽机会)、自我提升(学习、进修)、家庭生活(陪伴配偶、子女教育、经营亲密关系)以及个人休闲与发展。
“996”模式通过强行占据这一“黄金时间”,直接剥夺了劳动者参与这些活动的机会。这种剥夺并非偶然,而是具有战略意义:- 抑制个体发展与流动: 限制员工通过外部学习、社交和商务活动提升自身价值或寻求更好机会,从而降低其议价能力和离开现有体系的可能性。
- 固化权力与依附关系: 使劳动者的社交圈和主要活动范围高度限制在公司内部,强化其对公司体系及其管理者的依赖和依附。
- 维护管理者优势: 与此同时,管理者往往可能仍保留或能够灵活安排自己的时间,利用这些“黄金时间”进行社交、商务活动和个人发展,从而在全方位社会竞争中(商业合作、社会地位、资源获取甚至代际优势)进一步拉大与被管理者的差距。
- 削弱非工作生活基础: 通过挤压家庭和个人时间,甚至间接影响劳动者的婚恋和生育,进一步削弱其在工作之外建立稳固生活基础和支持网络的能力。
因此,与假想的“666”模式相比,“996”在经济效率上的劣势,恰恰反衬出其在管理和控制上的优势动机。其核心目的在于通过占据劳动者最具价值的非工作时间,从根本上重塑其生活结构,削弱其个体力量和外部连接,最终服务于管理者及其阶层维持和扩大其社会竞争优势的目标。
5. “996”的实质性定义:统治与意识形态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对“996”提出一个更具实质性的定义:
“996”是一种在非公有制经济部门中广泛实施的工时管理制度,其核心功能超越了单纯提高生产效率。它通过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拉长至每日12小时、每周6天,特别是占用对劳动者个人发展、社会交往和家庭生活至关重要的晚间“黄金时间”及周末休息时间,从结构上使私人雇佣关系及其内部的权力、依附和物化关系成为劳动者清醒生命状态的主体。其根本目的在于剥夺劳动者的非工作发展机会,削弱其社会连接和个体能动性,从而维护和加剧管理者相对于被管理者在经济、社会地位及全方位竞争中的优势。
进一步审视,这种将工作场所的权力关系扩展至生命主体时间的管理模式,已经不仅仅是行政意义上的“管理”(administration),而更接近于一种“统治”(domination)。它试图将管理者(或更广泛地说,掌握生产资料和决策权的群体)的生存方式、经济模式和价值观提升为社会生活的主导形态。
此外,“996”还表现出明显的意识形态特征。它常以“奋斗文化”、“牺牲精神”等叙事进行合理化,或被简化为“市场选择”、“经济问题”、“数字问题”,从而掩盖其背后深刻的社会结构问题、阶层利益冲突以及对劳动者基本权利和生命结构的侵犯。这种将其“无害化”、“中立化”、“经济化”、“去政治化”的伪装,恰恰是一种典型的意识形态操作,旨在模糊其作为特定阶层谋求社会主导地位和竞争优势的工具的本质。它并非源自国家层面的主流意识形态,而是私营部门中部分掌握权力的群体所散布的一种试图获得社会统治地位的阶级意识的体现。
虽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定程度的市场经济活力和作为经济补充的私人部门是必要的,并且可能伴随一定程度的剥削(如“955”模式下的约三分之一清醒时间的工作占用,虽有剥削可能,但其范围和影响相对有限,且在法定框架下尚可调和),但“996”通过占据超过一半的清醒时间,并带有明显的对劳动者“黄金时间”的战略性剥夺目的,已经越过了可接受的界限。它试图将特定局部(私营企业内部)的统治关系,转化为对劳动者整体生命状态的主导,这与社会整体追求的平等、公正和人的全面发展目标是根本冲突的。
6. 结论
通过运用实质性定义方法,“996”的本质得以显现:它不仅仅是一种高强度、长时间的工时制度,更是一种具有特定社会功能和潜在意识形态的管理实践。它通过重塑劳动者的生命时间结构,将私人雇佣关系及其内部的权力、依附关系提升至主导地位,并战略性地剥夺劳动者的非工作发展机会,旨在巩固管理者在社会竞争中的全方位优势。
认识到“996”并非简单的经济现象或数字问题,而是事关社会主体地位、阶层关系和个人生命结构的根本问题,对于理解当前劳资关系中的深层矛盾和挑战至关重要。这需要我们超越表面化的加班讨论,深入揭示其作为一种潜在统治策略和特定阶级意识形态的本质,从而在更广阔的社会和政治语境下思考应对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