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译读】黑格尔《逻辑学》导论(2)逻辑学是一门什么意义上的纯粹科学,批判几种庸俗的逻辑观
黑格尔论逻辑与纯粹科学:对传统观念的批判与内在性视域的开启
摘要
本文基于黑格尔哲学导论讲稿片段,探讨其对先验观念论、传统逻辑及科学观的批判,并阐释其对逻辑与纯粹科学的独特理解。黑格尔认为,先验观念论未能把握思维形式的内在生成与辩证发展,仅将其视为外在于物的抽象结构。传统逻辑则因其方法论的缺陷,将逻辑形式视为僵死的规定性,将真理和内容外在于逻辑自身寻求。黑格尔力图颠覆这些观念,提出逻辑并非关于外物的思维,也不是单纯的形式标记,而是思维的必然形式、内容的规定性以及终极真理本身。他将逻辑视为纯粹理性的体系,是自在并在自为中呈现的真理,其内容是对上帝在创世前永恒本质的阐释。纯粹科学的内容即是对象性思维(客观精神和自然),它并非形式空乏,而是内蕴绝对真理。逻辑或纯粹科学的概念并非武断或历史习俗的产物,而是意识克服自身对立、达到绝对知识的必然结果,这在《精神现象学》中已得到论证。
引言
在哲学史中,逻辑与科学的性质和地位一直是核心议题。它们究竟是认识世界的工具,还是世界本身的结构?它们的内容来源于何处?它们的真理性如何得到保证?黑格尔(G.W.F. Hegel)在其哲学体系中,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与众不同的深刻见解,尤其是在他的《逻辑学》导论部分,他系统地批判了先前及 contemporaneous 的各种逻辑观和科学观,并奠定了他自身纯粹思辨逻辑的基础。本文旨在梳理和阐释黑格尔的这些批判性论点,特别是针对康德主义、传统形式逻辑以及某些实证主义倾向的观点,进而呈现他所理解的逻辑作为纯粹科学的独特内涵。
一、对先验观念论的批判
黑格尔首先审视了先验观念论(如康德哲学)对经验意识的批判。他指出,康德主义者或不可知论者批判了经验意识的局限性,但这仅仅是将对象性思维(objective thinking)的形式从外部事物中移除,却将其保留在主体内部。这种方法论的取向在于,他们仅是找到了思维的范畴,却未能深究这些范畴是如何生成(herauskommen)的,未能把握范畴自身的内在性(In-sich-Sein)及其自在并在自为(in and for themselves)的性质。他们未能思考这些意识规定就其自身而言是什么样的存在,也未考察它们如何自我确证。
康德式的先验哲学将范畴视为不证自明之理(lambdas),仿佛是从主观逻辑那里借用而来。黑格尔认为,这种做法忽视了对这些形式进行内在的演绎(immanent deduction),忽视了它们固有的发生学机制(genetic mechanism)。逻辑或主观形式(如逻辑运算规则、认知范畴框架)并非仅仅是现成的工具,而需要通过辩证的处理(dialectical treatment)来揭示其内在矛盾及演化生成过程。
尽管先验观念论,尤其是以更一致形式呈现的先验观念论(例如费希特的知识学),已经觉察并承认了作为幽灵般存在的物质(spectral being of matter)的虚无性,其目标在于彻底摧毁物质与观念的对立,使得理性从自身生产规定性。然而,黑格尔认为,这种尝试所预设的主观态度,其起点仍是主观的理性,这使得它无法完全阻止自身滑向某种有限性,无法真正结出“果实”(fruit)。这种主体主义的立场及其对纯粹科学的培育尝试,最终因其过于主观而需要被超越或“扬弃”。
二、对传统逻辑及科学观的批判
黑格尔接着将批判的矛头指向了普通人通常理解的“逻辑”。他指出,一般而言,逻辑被理解为完全忽视形而上学重要性(total disregard of metaphysical significance)的学科,认为它不带有任何本体论预设。在这种状态下,逻辑被公认为不包含任何被普通意识视为现实或真正事实的内容。简言之,传统逻辑被认为是空洞的,不包含现实性,同时也未能成为本体论。
然而,黑格尔认为,逻辑并非因此就沦为形式科学,丧失任何材料性真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逻辑形式缺乏内容,而在于“逻辑被思考以及被研究的那种方法”(the manner in which they are considered and dealt with)本身是空洞的。传统方法将逻辑规定性视为“散落的、僵死的规定性”(scattered, fixed determinations),未能将其把握为“有机的统一体”(organic unity)。这些形式是“死的形式”,缺乏“活生生的具体统一性”中的“灵魂”(spirit without concrete unity)。
传统观点通常认为,逻辑形式中“失去的”内容或“真理的领域”需要在逻辑之外的材料中去寻找,例如在心理学、神学或某种外部本体论中。逻辑的不充足性通常被归咎于其材料的缺失。然而,黑格尔反驳道,真理的领域并非要在逻辑形式中消失的材料中寻找。逻辑形式本身的空乏性,毋宁说在于处理它们的方式。那些在逻辑形式中看似缺失的内容,实际上什么都不是,而只是一个僵死的、固定的基础。
对于抽象规定性的具体化或实体性的存在,传统上总是在逻辑形式之外为其寻找。但黑格尔坚持,逻辑形式本身就是一个实体性的、现实的要素,它在其自身中包含并汇集了所有抽象规定性,并构成了真正的绝对具体的统一体。因此,没有必要到逻辑形式之外去寻找所谓的“材料”。逻辑学看上去空洞,不是其主题(subject matter)的错,而仅仅在于把握这种主题的方式(manner in which this subject matter is grasped)是错误的。
三、逻辑作为纯粹科学的内在必然性
黑格尔进一步指出,将科学以定义(definition)作为开端的方法是武断的。一个定义,特别是作为科学开端的定义,通常只包含在一个头脑中呈现出来的、对于传统上被接受的学科主题和目的的精确表达。这种表达仅仅是一种“历史性的担保”(historical warrant),用来援引或宣称某些事实被认为是公认的或应被设立和考虑的。这种开端未能展示其主题的必然性,也未能证明科学自身的必然性。任何定义都是关于什么应被包含或排除的争论,这些争论对于各种意见是开放的,其决定最终是武断的。
《精神现象学》(Phenomenology of Spirit)在黑格尔体系中扮演了关键角色。它呈现了意识如何从最初与其对象的直接对立中,逐步进展到绝对知识(Absolute Knowing)。这一过程穿越了意识与其对象关系的所有不同形式,其结果便是科学的概念(Concept of Science)。因此,黑格尔认为,逻辑作为纯粹科学的概念在此无需额外辩护,因为其必然性已在《精神现象学》中通过意识所有形态消解于这个概念作为其真理的过程而得到证明。这种辩护不能依赖于一般的概念性理解或历史性的熟悉,而只能通过意识自身产生这一概念的必然性来证明。
在绝对知识中,研究主题的实存(subsistence of subject matter)与其必然性(necessity of itself)的分裂被完全消解。真理等同于确定性(Truth has become equal to Certainty),而确定性等同于真理。所谓真理,无非是这一问题必然发生的确定性;答案无非是问题自身为何必定发生。所有学科的问题(subject matter)都是在精神演化史(mental history)中必然发生的问题意识(problem-consciousness)。纯粹科学在这种意义上已免于意识的对立,因为它包含的思想(thought)即是事实(fact),事实即是思想。思想与事实在其自身中是等同的。
四、逻辑的本体论地位:作为纯粹理性体系与上帝的阐释
作为纯粹的自身意识(Pure Self-Consciousness),真理是其自身的发展(develops itself),并以自身的形式(shape of the self)来发展。在科学中,自在并在自为地存在者(that which exists in and for itself)是有意识的概念(conscious concept),而概念本身就是自在并在自为地存在者。这意味着在绝对知识中,外部实存的、为自身而存在的事物,实际上是有意识的概念,而概念本身也只是那个在自身中为自身而存在的。黑格尔的研究基于并超越了自身辩证法,更强调纯粹的否定性(pure negativity),但其最终仍归结为自身(self)。
对象性思维(objective thinking),即精神与自然在历史中的自我设立和发展,构成了纯粹科学的内容。这种内容远非形式空乏,也不是缺乏实际和真正认识所需的材料。它的内容本身就拥有绝对真理。如果硬要使用“材料”一词,这里的材料也是真正意义上的材料,它与形式并非外在关系,因为这种材料本身就是纯粹的思想(pure thought),是“从自身形成自身的形式”(form from itself)。
因此,逻辑必须被理解为纯粹理性(Pure Reason)的体系,是纯粹思维的领域。这个领域是敞开显现的真理(truth on view),是真理如其自身并在其自身中向自身呈现。由此甚至可以说,逻辑的内容是“对上帝的阐释”(exposition of God),即上帝在创造自然和有限精神之前,在其永恒本质中的存在状态。这呼应了阿那克萨戈拉(Anaxagoras)将奴斯(Nous,理性/思维)视为世界本原的观点,他首次赋予思维本体论地位,奠定了对宇宙的知性(intellectual)观看方式的基础。而这个世界的纯粹形式,必然是逻辑。
结论
黑格尔对传统逻辑和科学观的批判,核心在于其方法论的外部性与形式性,未能把握逻辑范畴的内在生成和辩证统一,未能认识到逻辑形式本身即是内容和真理。他将逻辑提升到纯粹科学的地位,视为纯粹理性的体系,其内容不是外在于思维的材料,而是作为对象性思维的世界本身。纯粹科学的概念及其内容的必然性,通过《精神现象学》中意识向绝对知识发展的历程得到论证。在黑格尔看来,逻辑并非一套关于外物的思维规则或仅仅是标记真理的形式,而是世界自身的内在结构、发生机制和终极真理,是自在并在自为中呈现的神圣本质。对逻辑的真正把握,需要超越传统的狭隘理解,进入一个全新的、内在生成和辩证统一的思辨视域。这构成了黑格尔宏大哲学体系,特别是其《逻辑学》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