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义主义】意识形态学(3-2-4-4)——“黑化”了的哲学:阿尔都塞的“超定”辩证法目前的主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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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的运作机制:表象、短路与主体化
摘要
本文旨在探讨意识形态的运作机制,特别聚焦于阿尔都塞(Louis Althusser)的意识形态理论,并结合拉康(Jacques Lacan)及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的相关概念,阐释意识形态如何通过表象化、矛盾点的短路与重复,实现对个体的主体化(subjectivation)。文章将分析意识形态国家机器(ISAs)如何运用询唤(interpellation)机制,通过构建由两个对立等级制及其隐形中介组成的结构,将个体纳入意识形态框架,使其在虚假的自由中进行意识形态的自我认识。通过考察历史叙事与社会现象中的具体案例,揭示意识形态如何通过看似偶然的事件重复和表象化,固化并再生产现有的社会关系与权力结构。
关键词: 意识形态;阿尔都塞;拉康;询唤;主体化;超定;表象;重复
引言
意识形态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其运作方式远非简单的虚假意识或思想灌输所能概括。路易·阿尔都塞在马克思主义框架内,通过引入意识形态国家机器(ISAs)和询唤(interpellation)的概念,深刻揭示了意识形态如何在物质实践层面塑造个体,使其成为“被询唤的主体”。本文将深入分析这一过程的内在机制,尤其关注意识形态如何利用矛盾、对立的等级制以及一种特殊的“隐形中介”来构建其运作场域,并借助弗洛伊德的“超定”(overdetermination)和拉康的符号学视角,阐释意识形态如何通过表象的短路和重复,实现对个体的批量化主体化。
一、意识形态的基本结构与“隐形中介”
意识形态并非一套僵化的信条,而是一种动态的、具有生产性的社会关系再生产机制。其核心在于构建一个认知和实践的场域,将复杂的社会现实纳入一个可理解、可操作的框架。这一框架通常建立在两个看似对立或不相容的等级制秩序之上。例如,在某些历史叙事中,可能存在一个强调道德或血统合法性的等级制(如“智力/德行”),与另一个强调实际力量或国力的等级制(如“武力/国力”)相对立。
意识形态的关键技术在于,它并非直接调和或消除这种对立,而是引入一个“隐形中介”(implicit mediator)。这个中介并非独立于两个等级制之外,恰恰相反,它往往是这两个对立等级制中某些极端属性的“短路”或“凝聚”所在。换言之,一个特定的符号、人物或事件,被赋予了同时体现这两个对立面极端属性的特征,从而在概念上将看似不相容的两者连接起来。
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特别是其对询唤机制的分析,可以被视为对这种“隐形中介”如何工作的阐释。如果用认识论的视角来看,本体论上看似是二元的对立(两个等级制),在实践的场域中通过中介转化为三元结构(两个等级制加上中介),最终在认识论层面展开为一个更复杂的、具有内部矛盾的结构(speaker suggests a problematic or matrix with four poles, potentially representing the extremes of the two hierarchies)。
二、超定、重复与表象的生产
隐形中介得以发挥作用的深层机制,可以追溯到弗洛伊德的“超定”(overdetermination)概念。在弗洛伊德的梦境分析中,一个梦的元素或意象并非由单一的无意识欲望或记忆决定,而是由多个不同的、甚至相互矛盾的“梦念”所共同决定和凝聚。这个梦的元素因此成为多重意义和欲望的“超定”点。
阿尔都塞将这一概念从个体心理学扩展到社会结构分析,认为社会矛盾和历史进程也是“超定”的产物。本文进一步提出,意识形态正是通过在表象层面制造这种“超定”的节点来运作。隐形中介正是这种超定在意识形态场域中的具体呈现。它通过将两个等级制极端的矛盾凝聚于一身,使得个体在面对这个中介时,被迫进入一个充满矛盾和张力的认知状态。
然而,“超定”仅仅制造了可能性,将其转化为意识形态的有效工具还需要“重复”(repetition)。一个孤立的、体现矛盾的中介可能只被视为特例或偶然。但当类似的中介或相关的矛盾点反复出现在个体的经验视野中(例如通过媒体宣传、公共事件、教育内容等),这种重复性就赋予了表象化的矛盾点以物质力量(material force)。
这种重复性的表象生产,其关键在于询唤(interpellation)。意识形态国家机器(ISAs)通过各种实践(教育、法律、媒体、家庭等),不断向个体发出“询唤”。这种询唤常常围绕着那些经过超定和重复强化的表象节点展开。当个体在经验中反复遭遇这些矛盾化的表象(例如,通过考试、新闻事件、文化叙事等),即使内容本身荒谬或无意义,其重复性和矛盾性也会在个体内部引发一种结构的开启,一种对自身位置的追问:“我是谁?”正是对这个问题的被迫回应,将个体从生物学意义上的“个体”(individuals)转化为意识形态意义上的“主体”(subjects)。
三、主体化(Subjectivation)的虚假自由
通过询唤,意识形态实现了对个体的主体化。但这种主体化并非主体获得真正的自由和自主性,而是一种异化/意识形态化(ideological subjectivation/alienation)的主体化。个体在响应询唤时,是在意识形态预设的框架内进行自我认识和定位。他们认为自己是在自由地选择、判断或甚至批判,但这种“否定”或“反思”的路径,往往是意识形态早已铺设好的虚假通道。
意识形态的强大之处在于,它不仅设定了“是”的范畴,也预设了“否”的方式。当个体试图对体系进行否定时,他们使用的概念、参照的坐标、质疑的角度,可能恰恰是被意识形态所塑造和许可的。这使得他们的否定性成为一种“虚假的否定”,反而巩固了意识形态的边界,使其自身无法构建真正的、超越现有等级制框架的主体性或话语。他们永远处在一种被询唤、被认识、被定位的“异化主体”状态,无力组织起真正的主人话语(master discourse)或分析话语(analytic discourse)。
弗洛伊德的超定概念在此处再次提供洞见:梦中的超定元素需要“主体”在清醒后进行二次裁决(repetition),将无意识的多种可能性最终固定于意识层面。然而,在意识形态询唤下,这种“二次裁决”的机会极为短暂且脆弱。个体在被询唤后形成的“主体性”认知,极易被日常意识形态实践的强大惯性所覆盖和固化。即使在梦境中体验到某种非异化的自由或矛盾的真实性,醒来后也常常因为缺乏意识形态外的参照而感到困惑和不解,这恰恰是被意识形态彻底异化的表现。
四、案例分析
4.1 《三国演义》中的意识形态短路
《三国演义》作为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文学作品,其内在也编织了一种具有现代性的意识形态。作品构建了至少两个等级制:以曹魏为代表的“力量/国力”等级制,和以蜀汉为代表的“德行/血统”等级制。这两个等级制在现实政治中是冲突的:按国力应归曹魏,按血统(理论上)应归蜀汉刘氏。
意识形态在此引入了“隐形中介”——刘备。刘备是刘氏血统的继承者,但其早期力量弱小,屡战屡败,似乎代表了德行/血统等级制的弱势极端。同时,他又是与曹操并列的“英雄”,通过结交豪杰、三顾茅庐、建立蜀汉等行为,又与力量等级制发生了关联。刘备身上同时体现了“弱小”与“英雄”、“德行/血统”与“力量”的矛盾结合。
这种矛盾在刘备身上短路,使得读者可以在一个人物身上同时看到两个冲突等级制的影子,从而更容易接受作品最终所呈现的意识形态框架:尽管力量重要,但血统与天命(与血统论相伴的、强调历史连续性而非断裂性的叙事)具有最终的合法性,即使是弱小的血统继承人(如刘禅)也能在(理想化的)贤臣辅佐下勉强维持统治。这种短路最终固化了某种历史宿命论和对既定“合法性”的认可,即使历史结局(司马氏篡魏)与表面意识形态存在矛盾,这种短路机制也已完成了其对读者认知结构的塑造。
4.2 当代父权制意识形态的投射
当代父权制意识形态也运用了类似的机制。它常常构建一对矛盾的女性形象等级制:一是基于“美貌/性感”的价值等级制,另一是基于“能力/贤惠”的价值等级制。父权制意识形态希望女性同时满足这两个等级制的要求,这本身就是矛盾的(极致的性感往往与传统的贤惠形象冲突)。
其运作机制在于,将这两个冲突等级制的极端属性——“美貌/性感”的极致与“能力/贤惠”的某种体现(即使是扭曲或依赖性的)——短路投射到某一类具体的女性形象或个体事件上。例如,某些在媒体中被高度曝光的、体现了矛盾特质(如“高学历/能力”与“依附男性秩序”、“貌美/性感”与“道德争议/不洁”)的女性形象,就成为了这种意识形态短路的“隐形中介”。
通过媒体对这类事件的重复曝光和模式化解读,这些女性形象成为父权制意识形态的“超定”点。她们同时体现了父权制对女性的理想化幻想和潜在的污名化恐惧。公众(尤其是在父权制意识形态下被主体化的男性和部分女性)在围观和讨论这些事件时,其认知被引导至对女性的矛盾要求(既要美貌性感,又要能力贤惠;既要成功,又要依附男性;既要纯洁,又要承担性对象角色)的再生产和固化。这种短路机制使得个体在评判这些女性时,无意识地强化了父权制内含的等级制和矛盾要求,从而巩固了整个意识形态结构。媒体对特定事件(如“女大学生遇害”等)的重复报道,也是在利用个别事件作为超定的表象节点,将公众注意力从具体的社会问题引向泛化的、符合既有意识形态预设的矛盾框架(如性别对立、治安问题与社会失业/教育不公之间的联系等),最终强化某种隐含的“共同前提”(common premise),例如对社会失序的担忧或对特定群体的污名化。
五、意识形态实践者的位置
值得注意的是,构造和运用这种意识形态机制的实践者(即“意识形态家”),其自身也处于一个特殊的位置。他们是娴熟掌握这一技术的“高级精英”,理解如何通过表象、重复、超定和短路来实现询唤和主体化。然而,正如本文开头提到的,这种“技术”的使用者自身可能付出了代价。
如果将这种意识形态机制视为一个封闭的系统,那么其核心运作逻辑并非服务于某个外部的、具有明确目的性的主体(例如“赚钱”或“权力”本身),而是服务于意识形态自身的再生产。意识形态家在推动这一机制时,其自身的“目的性”也可能被吸入并消解于这个系统中,变得“在目的论上是死的”。他们成为意识形态机器的功能性部分,如同精巧的手工艺人服务于艺术品本身的逻辑,而非外在的市场需求。这是一种自身的异化,一种被自己所掌握的机制反向主体化的体现。他们越擅长玩弄表象和短路的游戏,可能就越难保有独立的、具有批判性的主体位置。
结论
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结合弗洛伊德的超定和拉康的主体化概念,为我们理解意识形态如何通过询唤机制发挥作用提供了一个有力的分析框架。意识形态并非仅仅通过强迫或欺骗来维系,更重要的是通过构建一个由两个对立等级制及其矛盾化的“隐形中介”组成的表象场域。通过对这一中介的重复曝光和超定处理,意识形态能够在个体内部制造“短路”,迫使个体在预设的框架内进行自我认识和定位,从而实现他们的主体化。这种主体化是一种异化了的主体化,个体在其中体验到的是一种虚假的自由和否定性,其思想和行动路径被意识形态的内在逻辑所限定。理解这种机制,对于我们识别和批判隐藏在各种社会现象、文化叙事和媒体实践背后的意识形态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这也提醒我们,即使是看似批判性的理论或姿态,如果其运作方式落入相似的表象短路和虚假否定模式,也可能不自觉地沦为新的意识形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