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聊聊】何为成人?
社会评价视角下的“成人”建构与批判:超越年龄与经济能力
摘要
“成人”不仅是一个法律定义的年龄门槛,更是在特定社会文化语境下,由多重评价体系共同构建的概念。本文基于一段口语转录文本,深入探讨了当代社会,特别是中国社会中,关于“成人”的非法律性评价标准,并对其潜在的社会功能及主体性压抑进行了批判性分析。研究发现,“成人”的社会评价标准往往超越生理与法律年龄,核心在于经济上的自给自足及“养人”能力,并与社会阶层、教育路径及家庭建立紧密关联。文本揭示了两种主要的“成人”路径及其评价机制:一是经由高等教育进入稳定职业的路径,二是未接受高等教育而直接进入劳动市场的路径。两者在社会认可度、规训模式及对个体能动性的影响上存在显著差异。此外,文本分析了性与婚育在不同路径中作为“成人”标志的复杂作用。最终,本文归纳并批判了这些社会评价体系对个体主体性的物化与压抑,并提出一种将“成人”理解为一种集体性的、旨在改变社会结构的能动状态的替代性视角。
关键词: 成人;社会评价;经济能力;教育;规训;社会阶层;性与婚育;主体性;批判
引言
法律通常为“成人”设定了明确的年龄界限,如民事行为能力的取得(18周岁)或结婚的法定年龄。然而,在日常社会互动和文化观念中,“成人”的概念远不止于此。它常附加了一系列非法律性的期待与要求,这些要求因社会环境、经济条件、文化背景乃至个体所处的社群而异。本文旨在剖析这些非法律性的社会评价标准如何共同构建“成人”的概念,它们服务于何种社会功能,以及它们对个体生存状态与主体性发展构成的影响。我们将基于一段包含丰富社会观察与批判的口语转录文本,系统梳理并分析其中提出的不同“成人”标准及其背后的逻辑。
一、 “成人”的法律界定与社会附加标准
法律对“成人”的界定通常基于年龄。例如,我国法律一般规定16周岁为相对民事行为能力年龄,18周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并对结婚规定了更高的年龄(男性22周岁,女性20周岁)。这些法律规定主要关乎权利与义务的承担。
然而,社会对“成人”的评价远不止年龄。转录文本指出,在一些传统或保守的观念中,仅有工作尚不足以被视为“成人”。更重要的标准在于个体是否达到“成家状态”,即是否能够“自己养活自己”,甚至“不仅自己养活自己,甚至还可以有盈余,还可以养活别人”。这里的“养活别人”被具体化为“多一双碗,多一双筷子”,意指能够负担家庭成员的生活开销。这种能力被视为“成家”的预备条件。
这种以经济能力为核心的社会评价,将个体的价值与社会地位锚定在其生产和供养能力上。能够负担伴侣乃至家人(包括年迈父母)的生活,被视为传统观念下“成人”的重要标志。在此基础上,“成家”则是在法律和公共意义上建立家庭关系、形成财政共同体、获得社会认可(亲族、同事等)的过程。尽管法律上可能承认一人户的独立性,但在传统的社会评价体系中,能够与他人(尤其是一个伴侣)建立家庭并共同生活,是衡量“成人”程度的关键维度。
二、 不同社会路径下的“成人”评价差异
转录文本进一步区分了两种主要的社会路径,以及它们各自面临的“成人”评价挑战:
高等教育与稳定职业路径(“向上走”)
这一路径通常指个体完成高中教育后,继续攻读大学、研究生,并最终进入相对稳定、体面的职业领域(如白领、技术管理层、事业编制等)。在这一路径下,尽管法律上已是成人,但只要尚处于学习阶段,个体常不被社会完全视为“成人”。评价体系倾向于将其视为“有投资价值”的“好苗子”(苗子),其价值尚待“孵化”和“实现”。
批判性分析指出,这一路径下的教育过程(特别是高等教育)并非旨在培养独立的、具有批判思维的成人,而是更侧重于“幼童规训”。其核心功能在于让个体习得如何在科层制、等级分明的职业与社会系统中“有脑家子尾巴做人填脾气”,适应周期性考核与晋升机制。大学毕业典礼虽被冠以“成人礼”之名,但实际上个体并未真正从被教育、被规训的状态中“毕业”,而只是进入了另一个以“就业”为名的、更加结构化、注重服从与效率的规训场域。这种“成人之路”的目标,并非真正的主体性成熟,而是成为一个能够稳定贡献并沿着既定轨道攀升的“利益节点”。
未接受高等教育或进入劳动市场路径(“向下走”)
这部分人群可能在高中阶段即辍学,或高中毕业后未继续深造,而是直接进入体力劳动、服务行业或一些非主流、不稳定乃至边缘的职业领域。在主流社会评价体系中,他们常被视为“残缺的”或“不成功的”个体,因为他们往往难以达到传统意义上高薪、稳定的“养人”能力标准。即使他们通过自己的方式(如经营小生意)积累财富并能支持家人,其工作方式可能不被完全“正当”、“合法”或“合乎主流道德”地看待,从而影响其“成人”身份的被认可程度。
文本认为,尽管这些个体可能很早就开始承担社会责任,经历痛苦与创伤,展现出高度的社会化(很社会化),但在以学历和稳定职业为锚点的评价体系中,他们仍被认为“不够成人”或是在“成人的道路上失败了”。甚至针对他们的技能培训和再教育,也被冠以“成人教育”之名,暗示其之前的教育或成长状态是“不完整”或“不够格”的。
三、 性与婚育在“成人”建构中的复杂作用
性与婚育在上述两种路径的“成人”建构中扮演着穿插性、矛盾性的角色。
在“向上走”的路径中,高中阶段的性行为常被视为“非法”或不符合“校规”的行为而受到压抑。进入大学后,性(以及恋爱关系)似乎获得了合法性,被呈现为成年人享有的自由。然而,这种自由常常是受控的,服务于社会化和融入评价体系的功能。它可以是大学生活的一种“诱饵”,吸引年轻人留在系统中;也可以是为未来“门当户对”的婚姻做准备。尽管个体可能在私人关系中体验到某种程度的“绝对性”(如浪漫爱情试图无视外部评价),但这种绝对性很容易在面对更强大的社会结构(如家庭的期望、经济压力)时瓦解。最终,性与恋爱关系往往被纳入到主流的婚育框架和社会关系网络中,成为完成“成人”社会化任务的一部分。
在“向下走”的路径中,性与婚育的呈现方式有所不同。文本认为,这一群体可能拥有看似更“自由”或“粗糙”的性表达,受外部规训较少。然而,这种性活动并非真正的主体性解放,而常常与生存压力、社会认同焦虑以及底层的性别分工紧密相关。缺乏学历和稳定职业等主流社会资本的人,可能更倾向于通过性行为本身,或通过早婚早育,来寻求和确立自己的社会身份和归属感(“我是个社会人”,“我进人道了”,“我成家了”)。生育孩子尤其被视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化标志和融入共同体的方式,因为它直接生产了家庭成员,延续了血缘关系。相比之下,“向上走”的路径则更可能基于经济和社会地位的考量,对生育进行精打细算,甚至延迟或放弃。
然而,无论是哪种路径,性与婚育都可能成为个体焦虑的来源或被用来证明社会地位的工具,而非纯粹的私人或情感体验。它们被纳入不同的社会评价体系,承载着完成特定社会任务的压力。
四、 对现有“成人”评价体系的批判
文本对上述社会评价体系进行了深刻批判:
- 物化与工具化个体: 以经济能力和“养人”能力作为主要衡量标准的体系,将个体视为具有特定经济功能的生产单位或负担单位,而非完整、自主的人。这导致了对个体生存状态的物化(物化),忽视了人的多样性、情感需求和非经济性价值。
- 固化社会阶层与压抑主体性: 两种路径的评价体系都带有强烈的阶层烙印。高等教育路径旨在复制现有的中上层社会结构和价值观,通过规训确保个体服从并融入既有体系。未接受高等教育的路径则因缺乏主流认可的资本,其努力常被边缘化或视为“失败”,难以摆脱“残缺”的评价。这两种体系共同限制了个体的选择空间和批判性思维,压抑了其挑战现状、实现真正主体性发展的可能性。个体被导向专注于在既定框架内“向上爬”或“活下来”,而缺乏对社会结构本身进行反思和改造的动力。
- 性与关系的异化: 性与婚育被纳入社会评价和规训体系,成为完成社会任务、获取社会认可的工具,或应对社会焦虑的手段。这使得本应基于情感和自主选择的关系,被功利考量、社会压力甚至病态模式所扭曲。
五、 结论:迈向一种基于能动性的“成人”观
“成人”并非一个固定的、由年龄或特定社会成就决定的状态。它是复杂的社会评价体系互动建构的产物,这些体系往往服务于现有社会结构的再生产,通过规训和分类来管理和控制个体。无论是“向上走”的被规训的“好苗子”,还是“向下走”的被边缘化的“残缺者”,都可能在现有体系下难以实现真正的主体性解放。
转录文本的批判性视角,指向一种不同于传统社会评价的“成人”概念。真正的“成人”状态,并非指符合某一特定的社会标准(如经济地位、婚姻状况、学历),而在于个体或群体是否具备理解社会结构、关系网络及其深层运行机制的能力,并能够以自觉的能动性对其施加影响,甚至对其进行批判和改造。这是一种超越个体被动适应的、具有集体性和解放性的状态。
正如文本最后所暗示,重要的不是在既有的、物化的逻辑体系中被评价为“成人”,而是个体或群体如何能够“反客为主”,摆脱被规训、被对象化的命运,成为自身命运和所处社会环境的主人。这不是一个孤立个体的英雄主义行为,而是一个需要以“人类的名义”,通过集体性的实践来克服物化社会关系、实现人类解放的艰巨过程。这促使我们重新思考“成人”的意义,将其置于更广阔的社会批判与解放的视野之下。